芙蓉為裳

噗嗤一声摔回来!

【全职高手】[ 黄 喻 ][- 风玫瑰 -] (1)

-、狗O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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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然后女巫给了他一枝玫瑰,除非在玫瑰凋谢前找到真爱,要不它就永远都是一只野兽了。”

 

抱着水罐的小女孩拉长了脖子想去听接下来的故事,没有留神罐口倾斜,在桌面上洒开,有一些留下来,打湿了客人的袍子。

“啊呀!”

“没有关系!没有关系!”那人掸了掸衣袍上的水渍,他的长袍上绣着繁杂的花纹。

“您是外地人?”

她替客人斟满水杯——这里是酒馆,大多接待本地的农夫和来往的商旅,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总喜欢在歇息的时候喝烈酒,不需要太醇厚的口感,只要味道辛辣就可以。

这样的酒会在寒冬的时候蕴出暖意,而在烈日下又蒸腾出汗水。

这便是每一日的所见了来来往往。

 

而这个人进门的时候,门扇带动檐上的铃铛一响。

他的长袍遮挡了正午的阳光,艾丽塔说完了:“欢迎光临”之后他坐下来,询问了是否有口味清淡的利口酒,得到否定的答案之后只点了面包和浓汤——虽然这里是酒馆,却也提供常见的食物。

等待的间隙会得到一杯白水,从后院的井中刚刚打上来的,没有被太阳晒过,保留着清凉的口感。

今天实在是太热了——所以倒完水后她不自觉的停留了一下。

这个人身边似乎要凉快一些。

随行的有个小孩子,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比女孩子要矮一些。

艾丽塔给男孩倒了水,这个时候从厨房传来呼唤的声音,他母亲说话的总带着南部的口音,呼唤起来的时候声音大到整个酒馆都能听到。

客人把面包和浓汤摆到男孩面前。

然后起身走出门去了。

 

“他去哪里了?”

在她收拾了两次桌子,又给喝酒的农夫添满了酒杯之后,终于忍不住问那个男孩。

“应该是去买烟草了,你们镇子的烟草很出名。”

“这样啊——”她拖了长长的调子。

男孩很有礼貌,喝完汤后把勺子放到一旁,他从自己衣兜里拿出手帕擦了擦嘴和手,然后又掏出铜币付了钱。

走的时候他说谢谢。

小姑娘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男孩子——虽然男孩子还比自己矮半个头。

“你和镇上的那些混蛋都不同,你很有礼貌,我愿意请你吃一顿饭。”

“我十分感激。”

他这样说着,却并没有什么受宠若惊的表情。并没有婉拒,只将右手放在胸前,然后朝他鞠了一个躬。

艾丽塔看到男孩拿出一枝玫瑰,然后他苍白的手指捏着这枝玫瑰,递到女孩的面前。镇上的男孩子是不会做这样的动作的,他们表达对漂亮姑娘的喜爱用的方式是坐在石阶上头对她吹口哨。艾丽塔的母亲是个漂亮的南国美人,看上了路过的商人,随着商人的马车回到了他的故乡。

据说她来的时候坐在装满漂亮丝绸的马车上,那个女人的美貌被津津乐道了很久,直到这种赞叹被她同样赞叹的女儿所继承。

身为商人的女儿,艾丽塔总是有从其他地方来的小饰品,比如他今天戴在脖颈上的项链,上面就有一棵绿松石。

和其他女孩比起来她总是漂亮的——漂亮的像是个小公主一样。

但这个男孩的动作。

他只是弯下腰,轻轻递出他的礼物。

但她却没有表现的像个真正的公主一样——只剩下满脸的红晕和手忙脚乱。

 

“……哪里来的玫瑰呀?”

“清晨路过郊外,它正巧落到我的马蹄边上。”

 

——这就纯粹是胡扯淡了。魏琛穷的叮当响,两人只能乘坐城镇间来往的公共马车,混合着奇奇怪怪的气味和声音。

这样的情况下再高贵的雅人也没有办法注意到落在马蹄边的玫瑰的。

 

小镇历史悠久。

好几个国王来了又走,甚至还有东方的军队造访过。但国王们好似并不对镇子本身有太大的兴趣,只把这作为某个前站——于是总有来来往往的人。

艾丽塔在第二日就忘记了那个男孩,重新投入到对生活的热情当中去。

 

至于那日酒馆中的两位客人——无非也是熙熙攘攘中毫不起眼的两位罢了。

只是出了酒馆,魏琛打消了休息一晚的觉得,和马贩子讨价还价了半天,买了匹不能跑的老马,驮着喻文州往镇子外头去。

路上魏琛感叹:“以后你会怀念这里的,毕竟有热闹的集市,还有美酒,酒馆里头的姑娘也不错。”

他说的随意,确又偷偷去打量那小孩的表情,想从里头找出点惶恐或者不舍。

谁知道那小孩纸拉着缰绳,对他轻笑着颔首:“辛苦您了。”

魏琛想这谁家小孩呢。

这哪家能养出这么不招人喜欢的小孩来啊。

 

虽然他觉得这小孩不是很招人喜欢,还是把人家一路驮到了目的地。

到达前要经过长长的荆棘林,藤蔓攀附在道路两旁的石墙上头,要比正常的荆棘粗壮高大得多。

老马在半路不肯再走,虽然不是十分情愿,但总怕一不留神小孩子一摔就没影了,于是只好自己把喻文州给驮进去。

那小孩趴到他背上,还是一句:“辛苦您了。”

 

此时正是深夜,林叶密集,连月光也半隐半现,照不清前头的路,但所幸两人都惯于在暗中行走,也并不需要借助月光。

转过一大片格外茂密的荆棘林,他就看到城堡的一角。

厚重的石块砌成外墙,魏琛在墙外站定,稍微抬了抬胳膊,让背上的小子可以看得高一些。

“呦嚯,这还留着灯。”

喻文州抬头去看,正是夜中萤萤一扇窗的亮光。

他问:“有人?”

“嗯。”魏琛随口答了一句:“以后你会见到的。”

 

魏琛所说了以后,那就真是以后了。

喻文州在这住了下来,而原主人似乎被魏琛带走了——他在清晨听到响动,像是某种大型动物下楼的动静,很轻,却带着楼梯嗡嗡的细微震动。

起床的时候人已经走了,餐厅的长桌边却留下丰盛的早餐。

 

从第一日起喻文州就能感觉到屋子中住着的“某人”——姑且称之为城堡的“主人”吧。虽然他们没有正式的会面,但他总想用一些别的办法来表达自己的友善。

庭院里面种植有成片的玫瑰。

它们隐藏在荆棘丛的后面。

起初是被花香所吸引,但当他终于召唤于风——只是薄薄的一片,像是最锋利的刀刃。这是最初级的巫术——或许说是黑魔法。

白巫师们也会召唤风,这是天地间基本的一种元素——但那都是温柔的,像是清晨吹开花苞的第一缕。

他想起他的“老师”所说。

那时候魏琛正喝下了大杯的朗姆酒,拍着桌子的样子倒更像个四下游走的游侠。

“都是些自诩!自然的力量用来吹开花苞?这有什么意思?!”

屋外轰隆一声巨响,倾盆的大雨伴随着狂风。

 

喻文州只能聚集很小的一丝。

但那一片小小的风刃划过玫瑰的茎枝。

花朵落下的时候正好落在他的掌心,是枝头开的最好的一朵,清晨沾上的露珠已经被阳光晒干净了,但花蕊中还留着湿意。

书上有提过这种品种,有少女一般的名字。

他听到来自身后的怒吼——来自于某种大型的野兽,但他的手也很稳,就像魏琛在雨夜召唤来划开雨幕的风时的样子,玫瑰花盛开在他的掌心,指上戴着黑曜石的戒指。

黑影落在他的身前。

喻文州稍微抬起头来,那野兽正居高临下的凝视着他。

 

“我并非小偷。”

他想起那个流传久远的通话,里头有一个多管闲事的女巫,她也送给野兽一朵玫瑰。但那一朵玫瑰会在雪夜里头凋零,最后一瓣花瓣落下的时候,它就永远是一头野兽了。

但这一朵却开的正好。

他将玫瑰举过头顶。

“早上好,祝愿您有一个愉快的早晨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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