芙蓉為裳

噗嗤一声摔回来!

【两情书】【十说】repo

其实我对甜不甜没什么太大的执着。

一个故事就是故事,该是如何就是如何。

所以相比更喜欢TURE ENDING的评价。

话说这也是受到的真正意义上关于《十说》的repo。

我是真的很喜欢十说咩,其实我个人觉得十说更贴近于“故事”的定义。虽然他可能依旧稚嫩和不完美,但却希望你们足够喜欢他。


流羽绯炎:


先解释一下这个图哈,当时第一遍看完两情书,觉得这俩人怎么这么作啊之后的有感而发……然后找同学写了这个当书签【笑


 这篇Repo我心心念念惦记了好久终于写出来了……作为一个高三狗我……【泪垂


首先得感谢成哥的故事,感谢你构建出了这样一个世界,我很喜欢你的故事,也很喜欢你讲故事的方式。
其次得感激我自己福至心灵突然就嗖的一下拍下了本子!【不


书本身还是挺厚的,里面的小设计我挺喜欢,除了字有点小,过于密集之外,其他一切都很棒。【错字就_(:зゝ∠)_……

封面设计的也很棒,不过比起两情书我更喜欢十说……嘛设计感都很棒啦,个人偏好而已。

单纯看文笔【?】个人认为十说略胜一筹,时间跨度广,更厉害的是历史厚重感也跟进了,文学性更强,再加上整体的架构精巧,显得更加出彩,读完有种沉甸甸的感觉。而两情书侧重于心理描写,读的时候会觉得有刀捅进心头的感觉,更加具有刺激性。总之读完了都会有种挂念感,是会勾人反复去读的书。个人感觉当成原创来看也是没有问题的。【另外文里的那些电视剧感觉也可以写出来成文诶!成哥不考虑一下吗!

先来说说两情。
这篇读完了很久,也反反复复看了很久。先不纠结这个结局,这篇给我的最大感觉就是,诶?话说这是篇ABO来着?
除去文本中羞羞的内容【……】我是真没意识到这是篇ABO
从这一点上来讲我对小成哥佩服的真是五体投地。
有多少妹子【包括我】说是写文其实也就是玩梗,不过是玩了几个段子,写了几个片段,真的是称不上一篇文章。像ABO 哨向这样的世界观根本就是当做梗来写。本来应该是悬浮于故事剧情之上的宏观背景,硬生生地被拖下来做了时时刻刻在强调的中心思想。
而小成哥的世界观套入的真是太和谐了,不管是娱乐圈的设定还是ABO的世界观,里面角色的定位都非常合适。
因为我个人对娱乐圈的设定比较敏感,所以娱乐圈设定的文看得非常非常的少。不过想来的确放到现实中来,和虫爹描写的电竞圈最契合,恰恰是娱乐圈。不仅如此,对于角色的定位也拿捏也是很困难的一件事。 而在这片文里……我不得不说……卧槽大眼那设定真真真真是苏死我啊!天啊男神是莎士比亚的大眼!唱歌剧的大眼!【血槽已空【说起来真想问问成哥你为啥老是在黄喻文里苏大眼虐大眼……


我是一个不敢纠结是HE还是BE的人,反正两情在我看来……算是个true ending吧要不然怎么呢?分?可能吗?但要说和以前一样在一起,好像又有点什么不一样了。所以说我追两情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,用我一个小伙伴儿的话来讲就是
“太太的文风看着就不会甜到哪去”
因为句句确实戳心。

多多少少还是能明白一点儿文州的心思。
面皮上看着温温和和,实际上一身傲骨,偏偏喜欢上了这么一个人,原本把身子都低到了尘埃里,一颗心却怎么也放不下来。
自己架子端的太好反倒成了致命伤, 谁都看不出来,谁都懒得朝这个方向想,他又生来一副正人君子做派。难怪黄少天看不出来他这点儿旖旎心思。谁都以为他一直把自己安置的妥妥帖帖,不过是他自己划清楚了自家门口一亩三分地,却把后门全开给了黄少天。不过要说黄少天的不是,那也还真是委屈了他。他原本就不曾想这么多,倒是喻文州自己生生把他捧出了独独对他一人骄纵的性子,他从没想过这人对他这么好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思,也从没想过他会不会离开自己,他甚至不甚在意喻文州的性别,这倒是他独有的尊重与信任了。
要我来看,这份信任,也是爱情的最高境界了。
可惜这个孽畜老实的紧,竟是没敢生出半点儿情思来。要不怎么说喻文州在黄少天这也绝对是独有的一份儿呢,他给予喻文州的也一向是他最好的,只不过不是喻文州想要的爱情罢了。他把喻文州当了那么多年的兄弟,突然让变成恋人,他也是会诧异,畏缩的——谁又不是呢——但他还是点头说好,说我愿意跟你试试。身份切得这么快难免一根筋没绕过来,黄少天和喻文州做着恋人的该做的事,但他心里还想着他的那个好兄弟。他当然看不穿喻文州的难过。

当时看到黄少天的一句“反正还没有标记”也是把我气得一口血卡在嗓子里,恨不得啪啪给他两耳刮子让他好好清醒点。
而喻文州一句“那倒没有,是我浅薄了。”又让我瘫软下来,难过,真的是难过。
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,好到让你想把你的整个世界都给他。 而这个人怎么偏偏又是把刀,毫不在意的就往你心尖儿上捅。
要说喻文州这些个年的伤都是怎么攒的,无非也就是源于他自己作。但这黄少的舍命一击,确实厉害。

喻文州到底是个狠人,对别人狠,对自己也狠,唯独的一份温柔全给了黄少天,自己没舍得留一星半点儿。 而也就是黄少天,能把他这一汪春水的柔情蜜意冰冻三尺。 偏偏等到喻文州灰心了丧气了决心不作贱自己了,他才明白,哦,黄少天怎么能没有喻文州呢?
当然也就剩这点性别优势能让他把人捆住了——这么说好像也不太对,反正喻文州又怎么逃得开黄少天呢。
谁让这俩都作呢,一个作的心知肚明,一个作的无知无觉,倒也天生一对嘛。 
所以说善恶终有报,天道好轮回。番外里这俩人的转变看起来真是唏嘘不已。 最后也只能大手一挥说成吧成吧,就这样吧。不管怎么样,你们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就成了。偶尔作一点儿也没啥,作作有益身心健康,是情趣。
你们这些年一直在一起就再好不过。想来也该是暖的。
 
BE了的叶王线真是看的我抓耳挠腮。定位唱莎士比亚的歌剧就不说了,我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不行了太戳人了……文章里大眼儿两次上台,一次全明星,一次告别会,我的天王杰希都苏死我了……光是唱词就美得不行,最后那场真是虐哭我,还有那句“我和叶修做了一晚上的爱”,真是秒哭。看到后面更是觉得情真意切,他不怪叶修,不过是彼此情深缘浅,看到喻文州和黄少天就忍不住想帮一把,是真心不想让他们和自己一样走弯路,甚至再分开。那句“你是个Omega,黄少天是个Alaph,你们俩天生一对。”都觉得凄凉,他是个Beta,而叶修是个Alaph,终究是不符合天性的媾合,难免担惊受怕。他一向看得通透,最后那个飞吻既风流又真诚,好像他曾经的十八岁,肆意又张扬,猖狂逼人。可再猖狂漂亮的魔术师最终也是收起了白袍和扫帚,在破开满天星辰后翩然归去,那些或骄傲或深情的唱词被埋在心底,散在风里。只是那人那年那嗓音,摄人心魄的感觉余音绕梁,听过一次就浸在骨子里, 从此受不了别人的染指。
我想,没有叶修的王杰希也能过得很好,只是可能没他想的那么好。 

文中还有许多或有趣可爱或戳刀子的细节,也就不一一指出了,每次读的时候都像惊喜,值得一遍一遍的翻,从最初的咬牙切齿到淡然一笑,也就算长进了。其实读起来的感觉颇像当年文州心烦意乱之时听杰希大大的歌剧,明明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事,却总有种多年的心事被戳破的鼻酸感。想来是无意中合了埋葬数年的被不屑一顾的小心思,心慌意乱,又感激能有这么个结局,权当圆了自己一个念想。
成哥里头那些子话读来真是腥风阵阵。明明看上去柔肠似水,读出来却像是腥风血雨,想来也是,两个人在一起,不过就是要切开骨肉,接受对方的融入和自己的交付,过程刀风猎猎地彼此招呼,难免掩不住那几分悲壮色彩。


再来看看十说。
这个故事比两情轻松些,却也好像没那么轻松。小故事们彼此独立成章,又盘根错节,最后交汇在一处,回到最初的原点。
草蛇灰线,伏笔千里,这是形容红楼梦的一句,我却也想用在这里赞一句成哥,文章里看似无关紧要的小细节最后都成了佐证,佐证他们这一场长相守,从最初的开始到无限延展的未来的长相守。
我反反复复读了几遍才稍微理顺了一点思路,看了成哥的时间轴才恍然大悟,一时无言,只能叹一句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。
明线暗线交织在一起,相互呼应,又偏偏打破了时间的界限,扑朔迷离的不行。剥开层层,才知道不过当年气盛埋下的因果,终究是要偿的。就像小戴的身体用的是王杰希空留在那替叶修挡了天劫的瑶木,肖时钦帮叶修用苏沐秋的尸体铸成了千机伞,一场十里长街的送嫁横向贯穿了张佳乐和孙哲平的种种,戴妍琦入了长安,纵向连接了李轩吴羽策一场鬼嫁,张佳乐重逢后的一句调笑和特意备下的原身,苏沐秋当年酿到喝不完的酒,黄少天灵魂里的执念与熟稔,一切不过因果缘分,他们都在那里,像是一一翻出多少年前的自己埋下的宝藏,甚至又回到最初,未来的自己为过去的自己埋下的一定不会错过的宝藏。这些倒是让我想到了很久之前一篇很经典的金剑文。
“在我遇到你之前遇到我的那个你”
前后重重,看上去矛盾又顺畅。
不过十说还是甜多了,两人终将重聚,越过重重时光的迷雾去成长,长成彼此最熟悉的那个样子。只是还是会有些难过,他们要等这么久,以人类的认知衡量按千年算的日子,难免觉得旷远悲怆,只得希求他们各自的时间变成弹指一挥间的遗忘,此后的种种,自有彼此陪伴。自然,有过漫长的等待的重逢与相守更加甜蜜喜人,只是已经尝过了蜜再去忍这千年的寂寞,未免残忍。
特别想提的是李轩那句“但是她……不姓李啊。”这句话吊在历史长河的上空,一声喟叹轻快又绝望,多少古往今来的影子一晃而过,纵然千言万语也无话可说。
这本书真是让我越读越厚,那些曲曲绕绕的意味让人读起来都想哭。当初看到成哥的时间轴的时候被黄喻的死循环吓傻,把自己虐的不要不要的,后来看评论说不是才缓了过来……话说隐约记得书里好像有点写老韩在九重天上发现了点啥,倒是挺好奇的。

两篇对比来看,心境是不一样的。两情么,还是两个人暗流汹涌,一切情感仿佛都有影射,所以看起来格外戳心。十说的话,更多的是一种悠长绵延的隔世感。要比喻的话,两情书是酒,烈,能把真心话烧出来,十说是茶,苦中有甜,能让心思浸下去。

 我一直在想,到底为什么成哥的文让我看完了之后特别难受,心里堵得慌,后来想清楚了,这两篇里,最难让我释怀的,无非“变化”二字。
两情书里的两个人,兜兜转转,似变非变,最终在时光的沉淀下变成了最合适彼此的样子,但我偏爱着那些青春年少的日子,虽然很傻,虽然很狠,但一颗心坦坦荡荡掏出来的壮烈感让我难以忘怀。而在一起之后的拉拉扯扯失了那些光鲜靓丽的外表,不免有几分朴素了,不过仔细一想,确实,两个人在一起,哪能不把自己邋遢肮脏落魄的一面留给他,若是都端的风度翩翩那倒也不用过日子了,看到最后黄少的小心翼翼倒是有几分暗爽的感觉了,“叫你作!”说完我又想起那个二十出头的黄少天,天不怕地不怕,仿佛神之子降世,闪得不行,现在竟也放了那些架子,把喻文州捧在手心里护得不行。前前后后看起来既好笑又感动,最终是笃信了他们的爱情。
十说里的两个人,老妖怪两个,千年以来到底变没变也说不清楚。但是以他们为参照的叶修和王杰希就显得不免奇怪——云端的战神,撑天的瑶木,明明都该是一派风骨,遗世独立的人物,却偏偏凑到一起,在人世间消磨时光,全然忘记了当初自己最摄人心魄的模样。最终看上去没怎么变的黄少天喻文州回到原点,为了未来的相遇而努力着,变得天差地别的叶修王杰希也回到最初的地方,试图耗过时间留下彼此。
我常常看到书中的喻文州追忆往昔的黄少天,好像在一起的日子里,黄少天一直没变,那些喻文州喜欢的样子一直留在黄少天身上,看着他仿佛能忘掉时间。我也常常看到书中的叶修叼着烟回想当年的王杰希,暗叹这个人怎么变了这么多,不复当年模样,就连当年王杰希最吸引叶修的那些锋芒都悉数隐去,不由得让人恍惚。
他们变没变我实在是说不明白,只是我习惯性地怀念那些过往的轰轰烈烈的老时光,所以觉得难过。无非是贪念青春年少的恣意张狂,飞扬跋扈,那样的光彩照人,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,谁能不喜欢他们。

“求不得” “长相守”
确实非常明确的传达到了。

最后,最想说的还是,谢谢你,给他们构筑了这样一个世界,给我们圆了这样一个梦境,谢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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