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、 狗O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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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诚的启蒙是明楼亲自教的。
那个时候明楼也不过是半大的孩子,学校里头教的是西学,他本来想让阿诚开春就去去学校,只是询问他意见的时候那孩子背着手,站到两个人面前。
明镜看他不说话,不禁有些奇怪:“不愿意啊?”
“大小姐,大少爷。”阿诚朝两人躬了躬身子:“我不识字的。”
明镜“嗳”了一声,半晌没能说出话来,只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头:“没事的,没事的。”
她心里头觉得这个孩子可怜,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,只得转过头去。
“明楼。”
“大姐。”
明镜把阿诚往明楼面前一带,就吩咐:“自家弟弟,你要照顾好。”
明楼本想说这怎么又成了我的事了?但想到自己对着桂姨的豪言壮语,又生生按下了几分。他心里头想的是过几日就托人去找启蒙的夫子。
时下有不少这样的人,旧时候读过书,还做过大清朝的秀才,西学是教不了的,却又有些老派读书人的做派。但他想着阿诚那个样子,又怕太严厉吓着他,还在几个人选中挑挑拣拣,最后选了一个面善的,又亲自领着阿诚见了人。
老夫子有老夫子的做派,拜师傅的时候阿诚跪着给人敬茶,明楼看在眼里头觉得有几分不忍心——这个娃娃小小的,行事做派却温顺。
老头让跪他就跪。
那老头说:“日后,就算是入了门,这就改口吧。”
阿诚低着头,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:“夫子。”
老头从袖中掏出个红布包,递过去给他,小孩不敢接,又不敢乱动——明楼觉得被那股目光悄悄注视着。
便像个小大人一般端起架子:“夫子给的,你就收着。”
第一日没上课,拜完师后明楼把人给领出来。明镜派司机开车接送,两人上了车,车子开出一段距离,他看了看四下的天色,让司机把车停到路边。
他带着阿诚去常去的饭店,不知道是不是当真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哥哥,从选座到点菜一手包办。阿诚也不问,只乖乖跟着他,直到落座了,一抬头对上明楼的眼睛,这才显露出来些许不自然来。
吃饭的时候阿诚犹豫了很久,才怯怯的开口:“……大少爷。”
“叫大哥。”明楼把自个儿的牛排全切成小块,又去抬阿诚面前的盘子——他把两人的盘子调换过来,发现餐厅配备的叉子对于他来说也太大了,就让服务生又拿了一双筷子。
西餐厅里头的筷子也是合金的,打在盘子上叮叮当当的响。
明楼问他:“吃饱了吗?”
阿诚点点头。
明楼又问他:“吃饼干吗?”
阿诚点点头。
到最后明楼又给他点了一个蛋糕,自己喝一倍黑咖啡坐在位置上看他拿勺子去舀奶油。
等最后阿诚打了一个饱嗝,他这才回过神来。
看着桌上空掉的几个点心盘子,发现这样的分量对于一个两个人而言也确实多了一些。
他自觉有些好笑,自言自语了一句:“我好像总怕你饿着。”
餐厅和明氏的企业有合作,饭前也是签单留底,到了月底一并结算。
明楼在账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,一瞥又看到阿诚的,就让经理过来,让阿诚也签一个名字留底。
服务生递过笔,明楼写写了“明诚”两字,又让阿诚找着写。
娃娃的字不好看,笔画都还拉不齐。
明楼用的是德国的钢笔,下水有些重,他太用力了些——墨水就在纸上泅开。他收笔的时候带到了一些,染出偌大一块黑。
明楼只说:“没事的。”
阿诚看到那人接过服务生递给的毛巾给自己擦掉手上的墨迹,却又忍不住回想刚刚那个触感,那只笔有些重,握在手里却又无端的生出一股气概。
这是他以前所没有的,闻所未闻见所未见,是那些远不可及的东西。
他瞧见明楼握笔的样子,不自觉的去学。
但写出来的比划却无半点相似——这也没什么。
话是明楼说的,他摸了摸阿诚的头,又把那只钢笔塞到他手掌里头:“今天是你读书的第一天,我也没有准备礼物,这个送给你。”
他本来想问喜不喜欢。
却见那小孩抬起头,一双眼睛弯起来。
终于脆生生的答了一句。
“谢谢大哥。”
不知道是不是那个瞬间触动到了什么。
阿诚第一次觉得自己当真是从某个噩梦里头醒过来了,他还是个小孩子,不太懂逃出生天的含义。某些让人羡慕的遭遇落到自己身上也没有太大的感触。
唯有姓名是落在心里了的。
随着笔画写出来。
依照着明楼写就的印记——虽然不得其法,但总归是可以慢慢赶上的吧。
只是某一日醒过来,他看到床头摆放着叠好的衣帽,下楼后桌上放着煮好的白粥。
明台还在懒床,佣人叫了三次也不见醒。
明镜只好亲自上楼去叫他。
吃完饭后他骑车去学校,经过路口的时候停下来,把车停到一边,这才朝沿街的邮局走去。
邮局门上挂了铃铛,推门的时候会叮铃一声脆响。
他付了邮资,又怕颠簸,再买了一个信封。
套上之后好像显得厚了一些。
阿诚捏捏看,在落款的地方写上自己的名字。
虽然不是很像——但不可否认的,隐隐却看得出是一脉相承的笔法。
他想起夜中伏案,灯色昏黄。
大姐更爱打电话,只是越洋电话不太方便,许久才能通一次话,每次挂电话后总会不轻不重的数落两句。
她说一个家里,大的爱往外跑,小的也爱外跑。
说完还捏捏他的脸颊肉:“还是阿诚好呀。”
那尾音翘起一个调,晃晃悠悠的泄露出几分开心来。
明镜问:“最近给你大哥写信了没?”
“有的。”
“给问问,什么时候回来呀。”
他笑一笑,点头示意知道了。
这一封也仿照来信的开头。
“顷接手示,如见故人。”
“……我升了新学校,离家中不远。便不再让司机送了,每日自己骑车往来。楼前有一株九重葛,现在正好在开花。那日明台来找我,躲到花藤里头去,我找了好久,都没有找到。昔日您和我说,如果有机会,可以去老地方逛逛,豫园和龙华寺都已经去过,如果下周有时间,想去方塔看看。明天大抵也想去,我却觉得他有些吵闹,但还是答应如果去,就捎上他。”
这絮叨的好像也不是些什么大事,他写的也漫不经心,只想到什么便写些什么。
只唯有最后的落款写的十分认真,还拿了白纸来演练过几遍。
手握着笔,中指抵住笔杆,拇指和食指握住。
力不能下得太猛,只用手腕轻轻的压。
像是很多年前明楼亦做过的一样。
落款是:明诚 谨上 。
1924年 2月16日。